二、投標條件
1、資格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并在設備、人員和技術等方面有能力執行上述工程。
2、擬派項目經理應持有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機電工程專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在本單位注冊且不兼職其他在建工程項目。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財務狀況表。
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 2019年5月26日至 2022年5月26日止(3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850萬元及以上的電力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提供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
5、信譽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26日止(3年)投標人社會信譽自查承諾(蓋公司公章);投標人需提供“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本單位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網頁截圖。招標人應對屬于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失信被執行人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備注: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上所涉及時間從公司成立有效之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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